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诺顿误杀XP事件之我见

前天吧,看报纸《上海一周》说著名作家“余华”还是哪个说是也是中了这个东西的招,说是电脑蓝屏,然后没办法,只有重装,电脑里有这十年拍摄的照片。然后都没了。当时我就想回来写这篇日志,后来来忘了。今天又在ubuntu的论坛看到说是微软欲窃取我国机密?于是又想到这个事情了,于是写这篇日志。

我要说的是那个作家是个傻逼。还想打官司叫诺顿赔钱?首先,人家的软件的许可证条款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种情况是不赔钱的。你自己同意的条款要装的软件你怪谁,人家诺顿又没有搞垄断,你可以去买别的杀毒软件啊?

赔钱?没门,难道系统丢失了数据就可以叫别人赔钱?我今天复习法律的时候凑巧看到了这么一条:“别人对自己造成损失,……[color=#FF7F50]如果因为自己的不当操作等原因造成更大的损失和损失的严重扩大,那么对方可以不予赔偿[/color]”。这里呢,人家只不过是误删了你两个windows文件吗?你杀鸟不懂电脑你不会打电话去诺顿的客服问问啊?你自己擅自行动还重装,格式化,你丢失了数据你怪谁?如果你知道有live cd的linux的话,一张光盘塞进去,把你的资料从C盘拷贝到D盘,再重装啊。要是你不懂,你可以去打客服电话,打不通诺顿的,你可以打微软的电话啊?要是你用的盗版windows你去怪谁?

用windows用到不上黄网都要开杀毒软件,真的是悲哀(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我用XP就裸奔,我怕谁?大不了恢复嘛,以前我用雨过天晴恢复,现在我用的deepin的系统就用GHOST恢复,只需要30秒,因为C盘只有1G。

诺顿的GHOST真的是好用啊,我还用它来备份和恢复linux呢。

update:不管你的电脑出了什么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要首先想到格式化。(病毒?木马?还是小事,即使你的分区表没了,电脑不能启动了,都不要选择格式化。万一你格式化了硬盘又想翻悔,而你又不懂数据恢复,请把你的硬盘拿到数据恢复公司去!!!毕竟很多情况下,数据才是电脑里最值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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